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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24-10-15 11:25作者:蚌埠市委编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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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调整机构编制事项

办理程序

 

事项名称: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调整机构编制事项。

设定依据:《中共蚌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蚌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

申请条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编办、省委编委、省委编办文件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以及其他需要调整机构编制和职责情况的

申报材料:单位向市编委报机构编制和职责调整请示及相关文件依据、背景材料等。(模板见附件)。

办理流程:单位携带相关依据到市编办行编科进行事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携带正式申请文件到市委编办行编科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送市委编办综合科——市委编办领导签批——市委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提出审理意见——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提请市编委会研究——市委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办理。

办理地点:市委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市政府综合楼6楼5619室)。

办理时间:编委会议研究同意,且市编委领导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2-3126499。

投诉电话:0552-3110655。


附件:市区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