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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计划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25-04-02 08:50作者:蚌埠市委编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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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计划办理程序

 

事项名称:市区事业单位申报使用编制计划。

设定依据:《中共蚌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蚌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

申请条件:单位有空余编制(除预留编制计划外)

申报材料:单位向市委编委申报使用编制计划请示(模板见附件)。

办理流程:用编单位与市委编办业务科室就有关事项进行事先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报送正式文件携带使用编制计划请示到市委编办业务科室初步审核——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5620室)核对实名制信息——核对通过后送市委编办综合科——市委编办领导签批——市委编办业务科室审核提出意见——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市委编办业务科室办理。

办理地点:市委编办事业机构编制科(市政府综合楼6楼5625室

办理时会议研究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具体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事业机构编制科:0552-3115625。

投诉电话:0552-3110655。

 

 

 

 

 

 

 

 

附件:

 

 

XX区(单位)关于申请使用编制的请示

 

市委编委:

XXX单位核定事业编制XX名,实有XX人,预留编制计划XX名,空编XX名。根据XX要求,经区委编委领导同意/单位党委(组)研究同意,现申请使用事业编制计划XX名,用于公开招聘、公开选调、选调紧缺人才等(涉及人员调动,事先要征求人社部门意见并在请示中注明)。

妥否,请批示。

 

 

 

中共XX区委编办

中共XXX委员会(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