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计划
办理程序
事项名称: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申报使用编制计划。
设定依据:《中共蚌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蚌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
申请条件:单位有空余编制(除预留编制计划外)
申报材料:单位向市委编委申报使用编制计划请示(模板见附件)。
办理流程:用编单位与市委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就有关事项进行事先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报送正式文件后,携带使用编制计划请示到市委编办行编科初步审核——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5620室)核对实名制信息——核对通过后送市委编办综合科——市委编办领导签批——市委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审核提出意见——市委编办室务会研究——市委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办理。
办理地点:市委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市政府综合楼6楼5619室)。
办理时间:会议研究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2-3126499。
投诉电话:0552-311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