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科级领导职数
办理程序
事项名称: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申报使用科级领导职数。
设定依据:《关于印发<中共蚌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蚌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的通知》(蚌编[2019]9号)等。
申请条件:在市委编委、市委核定的科级领导职数范围内,有空余职数且符合使用条件的,向市委编办提出申请并审核同意。
申报材料:单位向市委编办上报使用科级领导职数请示(见参考模板)。
办理流程:单位携带使用科级领导职数请示到市委编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5620室)办理——符合政策规定领取《晋升职务通知单》——向督查科反馈所申请科级领导职数使用情况。
办理地点:市委编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市政府综合楼6楼5620室)。
办理时限:审核完成后当日办理完毕,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2-3123786。
投诉电话:0552-311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