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室,市直各党组(党委),驻蚌各单位党委:
《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基层
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党代会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坚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调动党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担负起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责任,使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创新党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方法途径,聚力解决问题,着力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真正使基层党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把“两个作用”发挥起来,为建成“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常态长效。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把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作为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聚焦常态长效要求,下放“处方权”,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的主体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
(二)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各领域基层党支部功能定位,找准薄弱点、选好切入点、聚焦着力点、做实落脚点,充分发挥好领导核心、政治核心、政治引领作用。着力解决党员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和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突出问题。
(三)注重以上率下。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既是组织生活的参与者,又是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组织者。领导机关党支部要坚持走在前列,作出示范。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模范践行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带头谋划、带头参与、带头实践,为推进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长效化作示范、当表率。
(四)强化分类指导。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区别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支部特点,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具体指导,对工作基础薄弱的党支部进行重点指导;通过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组织生活责任制度、派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形式,强化分类指导、分层推进,以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引领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
三、主要内容
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党内评先评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理违纪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突出加强思想教育,重点抓好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抓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富有生气,丰富多彩,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熔炉作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水平,解决好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问题。
四、方式方法
坚持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支部组织生活活力,推进党支部组织生活常态长效。着力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探索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建立党的组织生活“5+X”模式。“5”为规定动作,即“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集中活动日等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X”为自选动作,由各单位根据党组织和党员实际,自行设计党的组织活动,并根据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表(附后)和季度组织生活提示单,分领域指导各基层党支部量身定制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使基层党支部有序开展组织生活,努力做到“规定动作”严格执行、长期坚持,“自选动作”符合实际、务实有效,确保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有计划、时间有保障、学习有质量。
(一)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课。
(二)开好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参加范围为支部全体党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按照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开展交心谈心、征求意见建议、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公开承诺整改等程序来开展。
(三)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开展1次,对支部全体党员进行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结果公开的“四评一公开”程序开展。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谈心谈话要经常开展,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前必须开展。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五)落实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一天为党员集中活动日。其中,农村党组织每月10日、社区党组织每月15日、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每月20日、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相对集中在周三学习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把党员集中活动日融入“三会一课”,广泛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党内激励关爱、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变分散活动为集中活动,丰富党员生活,并做到活动记录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压实管理责任,突出考核问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党支部组织生活取得实效。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党委、市直各党(工)委、驻蚌各单位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要落实主体责任,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要发挥主体作用,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年初计划安排、年中序时推进、年底检查评估。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的业务培训,确保支部书记掌握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明白“什么时候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当好组织生活的召集人、主持人。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领域基层党支部按照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和季度提示单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组织生活。重点围绕党员学习教育、组织上好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务公开、党内激励关怀、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共建、精准扶贫等方面开展活动。要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和活动资料,做到有据可查、痕迹管理。
(三)创新工作载体。坚持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深入研究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特点和活动规律,找准着力点,选准突破口,搭建党组织、党员参与活动和发挥作用的有效平台。针对农村流动党员、社区“人户分离”党员、非公企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难等实际问题,通过采取“互联网+党建”等模式,积极探索网上组织生活;采取视频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利用QQ群、微信群等方式,因地制宜召开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有效提升“三会一课”活动参与率。探索开展网上申报、网上考核、网上抽查。
(四)强化督查指导。建立“一报双查”制度。“一报”,即各基层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要报上级党委审核;“双查”,即各级党(工)委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规范组织生活的方式、流程;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季度督查、随机抽查和参加活动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坚持把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范围,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五)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远程教育等各类媒体,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和成效的宣传报道,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率、认可度和参与率。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特色做法、好的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