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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编办加强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5-03-24 15:56作者:蚌埠市委编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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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委编办通过制定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开展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回头看”、在机构编制审批中用好合法合规性审查成果等举措,推动有限机构编制资源用在改革发展关键处,切实服务保障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审之有据”,完善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省委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明确“六个纳入”“两个负责”“三个不允许”。分别是,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省委编委及编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提请审议的重大决策,提请审议的重要机构编制事项,纳入评估范围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以及交办的其他涉编制事项等六类情况,必须纳入审查范围;明确政策法规处负责规范性文件、审议的重要机构编制事项等复杂事项审查,业务处负责合署办公、加挂牌子、撤一建一等简易事项审查,厘清责任分工;明确未进行审查的事项不允许提请审议,审查不通过的事项不允许进入审签程序,审查工作缺项漏项的不允许违规替代。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为机构编制事项审定把好第一道关口。

  聚焦“审之有方”,优化合法合规性审查方式。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事项审查,确保研究论证于法有据、事项办理合法合规。组织骨干力量,集中2个月时间对近3年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对531项重点审批事项逐项“过筛子”,审查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相一致,是否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符合,是否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是否同党章、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是否与同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是否符合权限和程序等。同时,稳慎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编制保障、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等事项审查工作,分领域梳理政策规定,精细化开展审核审查。

  聚焦“审之有效”,用好合法合规性审查成果。在开展审批事项合法合规“回头看”的同时,注重机构编制法定化工作“向前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合规性审查、机构编制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对审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全面梳理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做好机构编制审批潜在问题的事前预防。审查中注意倾听各方面意见和民众心声,推动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核定编制总量内,最大限度盘活存量编制,加大向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的倾斜力度;针对基层关注的权责清单、乡镇(街道)职能准入问题,从严把握职能准入标准,通过强化审查为基层松绑减负。(拟稿人: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