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通报

中共蚌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十二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7-29 09:35作者:蚌埠市委编办 阅读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中共蚌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十二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按照十二届市委第九轮巡察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4年7月25日至9月27日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巡察。2024年11月11日反馈巡察整改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引领,推进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委编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驻部纪检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市委编办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落地。

(二)坚持系统推进,统筹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主导,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和选人用人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台账,建立“清单化”管理模式,反馈的每个问题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措施—成效”的整改闭环。定期调度整改进度,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突出示范引领,发挥班子头雁效应。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勇于担当,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任务,督促分管领域整改进度,形成领导班子带头改的良好示范带头效应,进一步推进整改责任落实。同时,把巡察整改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对照反馈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检视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措施,以自我革命精神,切实增强“刀刃向内”的政治自觉,为巡察问题整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督办力度,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建立全过程跟踪、动态化督办的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台账化管理,对账销号。综合科定期汇总整改进展,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对进展缓慢的环节专项督办、限期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不打折、不延后。坚持把整改成效作为检验政治担当的标尺,作为优化作风建设的具体体现,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问题清仓见底,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强化问题导向,确保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强化理论武装。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将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通过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党支部大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学习。二是开展研讨交流。在支部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上,随机抽取参会人员进行交流发言,研讨内容紧扣机构编制主责主业,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谈认识、谈体会、谈措施,强化对学习内容的把握和理解。2024年8月以来,市委编办召开室务会2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15次、党支部学习18次,研讨交流26人次。

2.注重学用结合。一是聚焦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对“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总体要求的领悟。二是强化机构编制保障。在市县机构改革中采取“减上补下”方式,增加县(区)行政和事业编制成立综合执法队,下拨事业编制保障人员招聘。建立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总量内动态调整要求加大职责任务和编制优化整合力度,制定《市委编办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论证办法(试行)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3.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压实责任。修订完善《市委编办室务会工作规则》,将党内法规及上级文件学习贯彻列为固定议题,将中央编委《机构编制违规违法调查核实办法》等文件纳入室务会专题学习二是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坚持应学尽学原则及时将预防违规违纪干部选任、机构改革等重点内容纳入常态化学习教育推动文件精神落地见效。

4.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机构编制法规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组织“3·10”机构编制主题教育宣传日活动举办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培训班,对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干部等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健全统筹联动机制。建立市宣传联动机制,将《条例》纳入市县区党校教学固定内容制定《市委编办信息宣传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宣传。

5.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一是全力推进改革。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全面完成县(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整合设置。二是压实机构改革责任。严格落实疾控改革定期调度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动态跟踪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6.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市直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建立日常评估论证机制。二是严肃追究责任。与市纪委数据共享,反馈选人用人检查意见。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将违反机构编制典型案例纳入培训宣传内容。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建立机构编制审批与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制定机构编制申请评估标准及程序,联合审核编制计划、职数使用100余件。

7.落实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要求。一是动态调整编制资源。2024年机构改革3%比例精减市本级行政编制,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或加强基层力量。撤销龙子湖区市场管理办公室,规范乡镇站所设置,核定三县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消除结构性超编问题。二是严格规范领导职数。规范市级及有关县总师职务设置,严格按内设机构正职管理。三是保障重点领域需求。调剂25名事业编制重点保障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和区属党校编制需求。

8.创新重点领域机构编制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申请程序。制定《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计划办理程序》等四项制度,明确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程序二是优化重点领域管理体制机制。将禹会村、双墩遗址公园管理处分别下划禹会区、淮上区管理,明确日常管理及规划建设职责。深入调研并调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内设机构确保设置科学可行。三是健全评估论证与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调研论证制度,督促申请部门对申请事项必要性、可行性充分论证强化编制资源配置科学精准。

9.深化经济发达镇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深化经济发达镇体制机制创新。印发《蚌埠市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任务清单》,明确经济发达镇按大乡镇类别设置综合性机构,区分行政事业性质,严禁非必要挂牌。二是规范基层权责清单管理。全市77个乡镇(街道)编制履职事项清单,实现职责权力与资源精准匹配。三是健全清单动态调整与评估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及基层减负政策要求,动态调整乡镇清单,强化监督清单运用。

10.优化机构编制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编制资源保障。加强市教育、卫生系统校园招聘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编制保障力度,为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经济部门调剂增加编制。二是加大编制下沉基层力度。推动市区两级下沉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从市本级调剂行政编制至市辖区。三是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编制总量控制,指导县梳理教育、网信等领域短板,按需保障编制资源,确保编制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精准适配。

11.加强事业单位登记事后监管。一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注销制度。依法完成张公山第一幼儿园金域分园等事业单位网上注销及证书收回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张公山二小、市住建监察支队等多家单位二是规范登记管理业务流程。制定简易注销文件流程机关事业单位登记流程图,明确设立、变更、注销时限要求,重点核查资产清算报告、公章等注销要件。三是强化政策宣传与指导。在市委编办网站公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对登记系统预警问题及时提醒整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2.深入谋划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一岗双责”。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部署年度工作,修订《市委编办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二是专题部署警示教育。以党员干部醉驾案例为反面教材,签订承诺书,强化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管力度。细化党风廉政工作内容,明确领导班子及科室职责分工,将“四种形态”谈话纳入常态化管理。

13.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一是精准聚焦监督职能定位。梳理机构编制领域廉政风险点,细化政治监督共性清单及个性清单,逐月跟进监督落实情况二是深化监督机制创新。推行“嵌入式”监督模式,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重点任务制定监督清单综合运用“春雨式”渗入监督与案件查办警示,结合重大节日节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健全闭环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市委编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及清单严格执行会前通气、重要会议列席、全过程监督等机制四是强化内部检视与能力提升。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牵头开展谈心谈话,对重点工作定期评估及时纠偏提醒。

14.排查机构编制重点领域岗位风险。一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机构编制等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明确责任科室及人员,分层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动态调整风险清单。二是完善机构编制决策制度体系。制定《市委编办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论证办法(试行)》,规范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工作流程和评估内容。三是强化动态监督与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听取科室汇报并部署防控工作建立风险动态调整机制,将廉政风险防控嵌入决策议事、制度执行全过程

15.严格落实财务相关制度。一是严格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修订《市委编办财务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明确报销材料目录及强制要求公务卡结算目录。二是强化财务审核与责任追溯。建立分级审核机制,由科室申报、财会初审、分管领导审定对历史凭证全面排查,补充完善缺失要素,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健全长效学习与执行机制。将财务管理制度纳入室务会常态化学习内容,组织全员培训动态更新报销流程规范,保障财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16.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一是严格规范资产登记与处置程序。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录入相关资产编号、规格、价值等详细信息二是明确资产管理标准与责任时限。界定固定资产范围,完善资产处置流程,要求购置后及时提交入账申请三是健全动态监督机制。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入制度体系,强化部门协同,定期核查资产台账与实物,推动资产管理规范化、系统化。

17.科学编制预算。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科学规范性。深入分析2020-2022年“三公经费”及培训费支出规律,采用“历史数据+动态评估”模式,精准测算预算额度二是强化跨部门协同。预算编制中,财务人员与业务科室紧密对接,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及资金需求主动对接财政部门,掌握最新政策要求三是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制定预算执行跟踪制度,按月(季)比对实际支出与预算进度同步向财政局定期报送执行数据,强化外部监督。

18.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一是严格规范机构编制审批权限与程序。健全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权限和“两先两后”机制审批管理与实名制数据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从源头预防违规问题。二是强化实名制数据动态更新与精准管理。结合年度统计工作,全面摸排、实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依托数据科学分析年龄结构、空编情况等,为招考计划及职级申报提供精准支撑。三是健全审批联控与长效监督机制。建立机构编制审批与数据质量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要求“未经数据审核通过事项一律不予办理”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市直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三)落实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9.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一是严格规范党组织活动与制度执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二是强化党建责任体系与标准化建设。年初制定党建计划并动态监督落实细化政治建设、理论学习等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发展流程,确保工作闭环。三是健全督导与长效教育机制。建立党建材料定期整理核查制度,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强化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形成全周期管理体系。

20.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一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专题组织学习相关法规,落实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要求,由组织委员全程督导谈话记录质量,支部书记审核查摆问题及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与审核机制。明确机关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具体实施,对“以建议代批评”等行为由支部书记约谈提醒。建立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前置审核机制,对领导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主题、内容实行双重把关。三是强化刚性监督。建立会议记录、个人材料常态化审查机制,组织委员按季度核查党内生活记录完整性,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

21.严格组织党员教育管理。一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与考核监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化“一支一项”品牌创建,开设机构编制业务讲堂,强化能力建设。对日常考核实施动态监管,同步完善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机制。二是压紧主体责任。明确机关党组织书记为党员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建立月度例会制度,由编办主任牵头督办重点任务落实,强化攻坚克难与改革创新能力。三是健全制度体系。全面修订《机关考勤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即时约谈问责。

22.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统筹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年轻干部常态化培养机制,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选拔任用5名年轻干部。二是强化干部系统化专业培训。举办全市机构编制干部培训班,专题讲授党的创新理论及机构编制业务,优先安排未参训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任职培训及主班次,申报2025年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专项培训计划。

2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前瞻性。一是完善干部交流与选拔机制。建立常态化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明确轮岗条件及方式二是强化年轻干部梯队建设。持续通过遴选、接收选调生等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同时将基层一线和复杂岗位锻炼作为干部能力提升重要路径三是压实队伍建设主体责任。编办主任对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项督导,要求加大年轻干部推荐力度梳理职数空缺及干部资质,对政治素质过硬,符合任职条件干部及时任用。

三、强化成果转化,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经过集中整改,市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市委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继续把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扎实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党建+业务”模式,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完善选人用人管人制度体系,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整改工作。

三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做到整改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基本完成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抓紧抓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尽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长效机制。以本轮巡察为契机,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管物。对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不断巩固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不断增强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操作性,进一步推进全市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115号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6楼,联系电话:0552-3110655,邮箱:ahbbsbb@163.com。

 

中共蚌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7日